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3)第21号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二次会议第20230246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社区物业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2020年省住建厅开展“齐鲁红色物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我们以“党旗红、物业兴、社区治”为目标,着力打造“沂蒙红管家、服务三六五”服务品牌,持续推进沂蒙红色物业工作,持续深化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下面针对您提出的几个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一、党建引领,着力推进沂蒙红色物业发展工作。
(一)印发重点任务清单。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印发了《“沂蒙红色物业”建设2022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制定《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活动内容、推进措施和工作目标,开展文明服务专题培训,编制《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指导规范》,指导企业提升文明服务意识。
(三)建立“一核多元”机制。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一核多元”工作机制,共召开恳谈会14000余次,征求并解决居民需求32000余条。
二、强化政府协调和监管。
(一)加强物业管理队伍建设,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坚持选最“红”的人,干最“难”的事。全市30个街道全部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385个城市社区全部成立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累计选派3批556名科级以上干部到社区担任“红领书记”,打造一支城市基层治理“服务队”,变行业主管“一枝独秀”为属地共管“百花齐放”,全市物业管理队伍增加到800人,市、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全面完成。
(二)强化党建对物业工作引领统领。引导物业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推动党建融入经营管理;推动“红色业委会”建设;推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四位一体”协商议事机制,破解物业领域堵点难点问题。
(三)制定《临沂市物业管理小区质量评价办法》和《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市级监管县区、县区监管街道、街道监管社区、社区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企业监管项目的五级监管制度,对县区、街道推动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业委会组建运行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加快推进业委会组建工作。印发《临沂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职责清单》规范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的责任事项、主体;联合市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推进住宅小区红色业委会组建工作的指导方案》,明确了业委会职责、选举程序、不宜当选条件、退出机制等要求。
三、加强服务行业管理,大力选树典型打造标杆。
(一)注重品牌建设。按照“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要求,组织开展“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认定工作。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工作品牌、企业品牌。加强典型宣传,对标对表,以点带面,积厚成势,把“齐鲁红色物业”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和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
(二)提升品牌形象。大力开展“沂蒙红管家 服务三六五”品牌创建、星级评定等工作,培育临沂特色品牌、“质量标杆”物业项目,制定《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物业服务全方位评价机制,截至目前评定五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55家。
(三)强化品牌担当。制定《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活动内容、推进措施和工作目标,要求各县区结合创城和专项整治工作,逐项落实任务。开展文明服务专题培训,编制《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指导规范》,指导企业提升文明服务意识。2022年5月,在全省召开的新一轮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会议上我市作典型发言,省住建厅发文推广我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题培训先进经验做法。
(四)发挥品牌效应。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5个“访学季示范项目基地”,每年定期开展“访学季”活动,采取实地观摩与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以点带面,全域推进红色物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对中心城区29个项目开展观摩学习,参与200余人次。
四、广泛宣传引导。
(一)全面落实“三公开”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2022年7月,住建部、省住建厅部署开展“全面落实‘三公开’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重点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楼宇内公示“沂蒙红管家”信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三公开”模板,全面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收费行为,提升临沂市物业服务水平。与市场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截至2022年底,全市2980个住宅小区落实了“三公开”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二)建设智慧平台,线上线下全面落实“三公开”制度。建设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报事报修、投诉处理,对属地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三会三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指导兰山区建设公共收益监管系统,截至目前,监管账户177个,资金余额1455.98万元,目前,该系统正在全市推广。
(三)建立“一核多元”机制。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一核多元”工作机制,共召开恳谈会14000余次,征求并解决居民需求32000余条。
(四)加强舆情引导,宣传鼓励业主参与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物业普法进社区、进小区,教育引导业主依法维护权益,全面履行义务。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良好沟通机制,实现美好家园共建共治共享。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置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物业领域矛盾问题,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整治成果,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反面案例,增强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五、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一)严格落实物业企业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物业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切实提高监管实效。针对企业服务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对不履行合同的物业企业,及时进行约谈;拒不整改的,按照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降低信用评分,逐出物业市场,并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
(二)推动企业股权合作改革。对新建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由住建部门牵头,加强对物业招投标业务的管理,对新建成物业服务项目,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调整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积分使用规则,公平、公开、公正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对既有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引导物业企业通过股权合作等模式,扩大企业规模,提升服务水平。
(三)开展专业化培训。突出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企业先行,着力强化党建对行业引领作用,推进我市物业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沂蒙红色物业公益大讲堂”专题培训。深化对物业行业的服务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开展物业行业项目经理培训,持续强化物业标准化服务理念,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升,为物业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六、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2021年10月2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的通知》(鲁建房函[2021]13号),完善类改造的第6条机动车停车位(场、库)要求“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预留电力接口,配备防雨、防雷、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并要求“加装汽车充电桩前应明确后期运维主体,确保充电桩长期安全、有效运行。”
2022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共新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75处。2023年我们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加设工作,克服老旧小区院内面积小、选址难、配电容量不足等问题,提高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覆盖率,为电动汽车车主充电提供更多便利,切实保障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按照您的建议,抓物业公司日常监管;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和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广泛的物业法规政策宣传,引导业主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依法维权、履约尽责,提高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感谢程平代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相信经过政府、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努力,物业管理行业作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化服务产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为大美新临沂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您有更好的建议,也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