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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3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359号建议《关于加速推动农村自建房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359号建议《关于加速推动农村自建房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4-09-1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4)第21

对市二十届人大次会议第20240359


高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动农村自建房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高站位谋划,全面提升整治质效

一是高位指导促开展。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自规局应急行政审批城管等部门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制定《临沂市自建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包保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排查重点、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二是精准引导促提升。建立专家数据库,组织全市167家勘察、设计、检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1086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参与鉴定、复核等工作,确保排查整治高质量推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细则、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镇街、村居一线排查、审核人员5.9万人次,有力提升排查整治水平。

三是专业督导促整改。建立专班成员单位包保县区督导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通过部门+专家方式,组建14个督导组,常态化开展包县区督导截至目前,累计发现整改问题2837条,印发工作通报35期。依托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每月开展线上巡检,累计整改信息录入问题4100余条。

二、坚持高标准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抓工程整治。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一户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分类落实工程整治措施,坚决杜绝采取刷墙勾缝、增加立柱、增加围挡等临时措施代替工程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0.2万栋,初判隐患房屋4613栋,经鉴定无隐患销号3494栋,采取工程措施销号1119栋;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854.9万栋,初判隐患房屋26483栋,经鉴定无隐患销号11626栋,采取工程措施销号14857栋。

二是严抓销号管理。明确隐患房屋整改销号三必须程序,即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不属于危房;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复核,确认无安全隐患;必须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市完成初判隐患房屋销号31096栋。

三是严抓抽查复核。排查复核农户基本信息、鉴定报告、工程整治资料、验收资料等内容,确保原始资料与上传平台数据一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排查全面性、鉴定准确性、整治有效性进行抽查复核,截至目前,共抽查复核14个县区、156个镇街、9486栋房屋,共发现问题1504条,均已完成整改。

三、完善机制,常态长效监管

一是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根据《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落实农村房屋建设监管责任,实行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员制度,落实网格化、常态化巡查,特别是针对雨季汛期、暑假等关键节点,重点加强餐饮、超市、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二是加强自建房建设管理。完善农房建设地方标准和技术导则,编制了《临沂市农村住宅推荐设计通用图集》,免费发放供村民选用;加强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广“一线、二审、三化、四管”长效管理机制,构建自建房申请审批、建设施工、工匠管理、巡查监管全链条管理体系,从源头上管控农村建房风险隐患。

关于“建立‘安全’名录,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的建议,我们已与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建材市场监管力度,定期宣传不合格建材产品的危害后果,同时住建部门统一管理农村住宅的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限额下工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不合格建材产品流入市场。

关于“加强服务引导,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建议我们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制定了合格建材产品和新技术名录并定期更新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沟通协作力度,整合房屋设计图纸、建设施工方、安全监管,形成四位一体的农村自建房服务体系,向各县区进行推广。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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