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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37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A20240193号建议《关于规范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A20240193号建议《关于规范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的答复

2024-09-1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4)第11


对市二十届人大次会议第A20240193


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委员对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议案中提到的问题和方案都非常精准且富有建设性,对我市混凝土行业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当前我局在预拌混凝土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

2023523制定了《临沂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对从业人员的数量、资格确认等进行了全面评价;同年921日,出台了《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人员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借助协会力量,聘请专家以网上大课堂的形式,按月对预拌混凝土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与水平。

二、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为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2024年度,在属地主管部门的月度检查基础上,分别于4月、5月、6月组织了3次混凝土生产企业与施工现场的联合突击检查,共检查企业31家,下发整改建议书30份,消除问题139个。检查内容全面,包括原材料进场台账、抽样记录、物料分仓堆放、试验台账、设备管理、配合比应用等质量控制资料。在抽检的34份砂石材料中,石子质量基本符合标准,但发现8份机制砂存在颗粒级配及石粉含量不达标的问题,已要求属地主管部门立即跟进并督促整改。

三、检查结果的应用

对于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反《预拌混凝土》等相关标准的问题,已要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深入剖析原因,对使用问题混凝土的施工项目进行质量回溯与追责。对于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处罚。对于受到处罚、信用评价扣分的企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对于资质标准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依照程序撤销其资质,确保预拌混凝土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16





  
上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A20240222号建议《关于积极增建改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及消防配套设施的议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A20240155号建议《关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的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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