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提案字〔2019〕第3号 B
尊敬的彭君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加强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处理 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的处理工作。为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9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临沂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70号)、《临沂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8〕171号),市政府成立临沂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和成员,负责统筹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不动产证办理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经济适用住房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并要求各区(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理工作,以及群众关于相关问题的信访投诉、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区级各工作机构对本辖区内存在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对项目逐一进行分类梳理、汇总造册、建立台账,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具体处理方案。按照“分类处理、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对于可以在本辖区内研究解决的问题,拿出解决方案限时解决。对于本辖区内无法解决的项目,制定解决方案,提报市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市领导小组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调度突出问题处理工作,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据了解,截至2019年4月份,我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已累计化解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70余项,涉及问题项目47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住建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之一,始终把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在按照分工积极做好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理的同时,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防范房地产领域问题风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具体有以下措施: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规范市场秩序
2017年4月,按照《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集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对发现问题的开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严重的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规范了商品房销售市场的秩序。2017年5月,下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商品住宅一房一价申报且三个月内价格不准上涨;严格要求开发企业按照申报的一房一价向社会公开销售;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购买商品房住宅多于两套的,由开发商提出申请并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备后方可网签备案;开发企业须于网签之日起30日内依法进行网签合同备案。同时对装修、储藏室和车位也要求申报价格,以防止开发企业通过高价装修、捆绑销售高价车位(库)及储藏室等手段变相涨价。2018年,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业行动的通知》(鲁建房字〔2018〕18号)的要求,我们联合市委宣传部、公安局等十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行为做出了进一步的严格规范,重点打击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和虚假房地产广告。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措施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群众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加强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
加强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完善从建设条件意见书源头管理、开发合同过程管理到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终端把关的开发全程管控体系,将预售资金监管工程节点现场勘察与项目手册动态监管结合,实现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的动态监测。完善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严格规范管理,优化监管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开发企业预售资金风险防控,对司法执行预售监管资金的项目,积极做好与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信用管理工作,将信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化,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企业不良信息记入档案,联合市发改委对国家发改委信用评级为“差”的开发企业进行警示性约谈,会同各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完善违法违规和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
三、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意见》(临建发〔2015〕39号),实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指总承包企业和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均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分别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招标选定的银行,存入缴存单位自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管,有效地防范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矛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住建部门将进一步积极做好房地产领域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处理各类矛盾、风险和问题,查找梳理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风险、防范风险,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预警、化解制度,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矛盾、风险和信访问题的发生。对已经存在的各类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障碍,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解决办法,落实解决好各类重点难点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张济民 责任科室: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电话:813876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