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提案字〔2019〕第35号 B
尊敬的刘传景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推动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还建房办理不动产权合法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这三类住房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住房,不是完全产权住房。拆迁还建房根据征收拆迁政策,应为完全产权房屋。故拆迁还建房不能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需市政府协调办理完全产权手续。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吴继兵 责任科室:市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13876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