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政协字〔2021〕第4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胡英霞委员:
您好!《关于加快部分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近年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2015年启动工作试点,2016年全面开展,到2020年底,累计完成改造老旧小区677个,1061.85万平方米,共惠及10.8万户。其中,中心城区改造老旧小区402个,569.55万平方米,惠及5.79万户。2021年,省下达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为285个项目,共49086户,468.36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100个项目(共21340户,206万平方米)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截至6月份,全市28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已完成立项,281个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217个项目已进场开工,开工户数为39504户,开工率为80.5%。余下的项目将逐步完成方案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近期可全面开工。
地处兰山区的市委大院,中区家属院已列入2021年改造计划,目前正在进行改造施工;南区家属院已申请列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一、项目概况
市委大院中区家属院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212号,改造楼栋数28栋,居民487户,建筑面积共40742平方米,建设日期为1981-1990年期间,为砖混预制楼板。
二、改造内容及计划安排
市委大院中区家属院改造资金共计407.42万元,改造内容主要包含楼顶屋面防水(屋顶太阳能热水器移动、屋面防水、檐口装饰瓦拆除、太阳能热水器定位、避雷带整修、屋面上人口盖板)、楼梯间(楼梯间声控灯、楼梯间外窗改造)、交通标线、门牌、楼牌、管线规整、排水管网、道路更新、公共照明、环卫设施、消防设施、安防设施、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信息发布设施等。改造工作已于6月中旬正式启动,前期明确工程实施进度和计划,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小区住户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紧密穿插,有序完成各项施工任务,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各街道、社区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原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确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后提报书面改造申请。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2021年-2025年)和分年度计划。
(二)严格工程质量管控。按照《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要求,分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对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的改造内容进行丰富和提升。住建局会同财政局、街道组织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招投标工作。依据设计做法,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层层把关,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施工质量。
(三)引导居民共同参与。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邀请小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工程设计人员等业主代表担当义务监督员参与改造,建立与小区改造施工方良好的沟通联络关系。积极引导业主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共同出资改造,动员小区业主户内同步实施更新门窗、家电和装修等。
(四)强化专营设施协同改造。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协调专营单位主动承担专营设施设备改造费用。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五)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征求居民意见编制的改造方案,由住建、发改、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批准。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下,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效率。
(六)实施老旧小区“3+1”物业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市在兰山区创新实施老旧小区“3+1”物业管理模式,建立由业主委员会、原产权单位、属地街道社区为实施主体+物业服务补贴的物业管理模式。对于有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服务,如银雀山小区、曹王庄小区东、西区;对于有原产权单位的老旧小区,由原产权单位作为实施主体,成立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服务,如外贸土畜产家属院、山东医专家属院;对于无业主委员会且原产权单位弃管或零、散、小的老旧小区,由所属的街道、社区兜底,成立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服务,如8072厂家属院、朝阳小区、竹林桥小区。另外,兰山区住建局出台了《兰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临兰建〔2021〕30号),实施物业服务补贴,对接管老旧小区的骨干企业给予专项补助,通过补贴的方式激发物业服务企业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及服务水平,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提升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在保证市委大院中区家属院改造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兰山区老旧小区“3+1”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小区整治改造后物业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维护和巩固整治改造的成果。同时,做好市委大院南区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期准备,为今后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20887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