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政协字〔2021〕第19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00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周秀光委员:
您好!《关于加强统筹规划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打基础、补短板、立长远”的思路和打造300万人特大中心城市的目标,大力实施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城建办收集制订统筹规划中心城区年度建设计划项目,计划内的常规项目基本能做到多部门协同施工,有效解决了重复建设的问题。
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科学系统和统筹协调,我市按照规划先行、政府主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出台了杜绝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临沂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临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库(2022-2025年)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城市道路、桥梁、四供两排、园林、环卫、水利、交通、公共服务、重点片区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实行滚动储备、动态调整、资源配置、跟踪管理和综合分析,实现了项目建设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但对于突发事件及上级重大政策调整等带来的应急工程,无法准确预测。您提到的沂州路重复开挖的问题确实存在,第一次开挖是根据2016年计划统筹安排的110千伏东关电力管网工程和沂州路雨水管道项目施工,第二次开挖是为落实2020年《问政山东》节目解决青龙河黑臭水体问题实施的应急工程,该工程通过泵站建设、河道清淤、水生植被、排口整改、补水工程等,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实现青龙河长制久清。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下一步计划
我们将认真吸取以往市政工程重复开挖重复建设的经验教训,科学规划,统筹施工,做到资源的最大化节约。
一、完善项目规划机制。结合以上两个管理办法规定,在项目库中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计划,除应急工程外,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年度城建计划。为有效解决新建道路管线重复开挖问题,原则上一次动土后,五年内不得再次开挖;同一道路范围内的不同项目,要根据交通影响统筹安排施工。
二、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在今后的市政工程,特别是新建道路,加大综合管廊同步施工措施,尽快研究确定综合管廊“十四五”建设项目库,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建设资金投入。继续将综合管廊纳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地下综合管廊规模化建设,加快形成系统网络体系。加大入廊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管线入廊工作,为各管道管线预留空间,杜绝重复开挖。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112201。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