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B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政协字〔2021〕第29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54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李善农委员:
您好!《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阳光地下车库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配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阳光地下车库建设是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创新,您的建议对加快提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品质起到很好的作用。根据我市现有规划政策要求,住宅小区配套建设阳光地下车库,需规划部门在地块出让阶段设置规划条件和项目详细规划阶段即明确,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因此,为落实好您提出的关于小区配套建设阳光地下停车库工作,新建住宅小区确定需建设阳光地下停车库,市住建局一是根据规划要求,在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严格落实;二是在建设过程中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审批要求建设,建设配套阳光地下停车库。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配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71661。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