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3)第17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11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张秀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散煤污染治理,解决农村取暖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散煤治理问题方面,清洁取暖任务加重”的问题
按照2022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要求,今后逐步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心由大规模提高清洁取暖比重为主,转到巩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2023年我市计划改造农村清洁取暖10.2万户,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区强化推进措施,加快农村清洁取暖建设进度。截至9月底,2023年全市10.2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已按计划建设完成。
二、关于“散煤治理问题方面,清洁能源改造不彻底”的问题
根据统计数据,2022年我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9万元,对比家庭收入状况,目前取暖费用偏高,导致较多改造用户为节省费用不使用清洁取暖设备,同时省市级无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助。经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23年省财政按200元/户对我市农村地区的气代煤和电代煤改造户提供运行补贴,同时市财政2023年安排对市管县区生物质能改造用户运行补助资金2208万元,进一步提高农户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的积极性。
三、关于“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快多样化、清洁化取暖,推进清洁取暖”的建议
在2023年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中,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对城乡结合部、镇驻地周边村庄,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其他农村地区,根据资源禀赋条件,积极推进生物质能、“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方式。从方便适用性考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清洁取暖方式。积极探索创新取暖模式,积极研究推广工业余热、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时加强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市发改、财政、生态、供电公司等多部门单位的配合,多方位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129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