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3)第18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16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民建临沂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改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群众参与不积极,部件损坏群众不愿意出资维修,政府盲目更新部件,部分镇街对发现的农户厕所部件损坏情况简单化更新”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认识。创新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认可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年画、农村文化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范宣传开展卫生厕所改造的意义,提高农民对改厕工作的认识和意识,引导村民主动维护保养好的厕所,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村改厕与后续管护工作。二是强化摸排,明确整改要求。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风险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对各县区农村改厕情况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和不定期实地复核的方式进行督查,根据台账准确度、群众满意度、问题整改率等进行通报排名,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县区农村改厕工作不足看得见、整改有方向、考核有依据。对群众不愿使用,又不影响户厕基本功能的零部件,要求台账备注明确、不需再次更换,避免盲目更新零部件。
二、关于“改厕技术路线单一,不能使用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影响群众满意度,购置的改厕设备不好用,群众使用不方便”的问题
为克服改厕技术路线单一问题,丰富改厕方案选择,适应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我市发放《农村改厕使用技术》和《农村厕所革命政策与知识问答》,指导各县区印发县级“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从农村户厕所现状、厕屋建设布局、农户对粪肥需求情况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各县区卫生改厕技术路线,精准细化“水冲式厕具+一格化粪池”、“旱厕+一格化粪池”、“旱厕+无化粪池”等农户自建厕所改造升级方案和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等多种新建厕所模式。同时,根据农户愿改尽改的原则合理确定“十四五”工作目标,分解落实计划,明确责任分工。
三、关于“部分群众户厕抽厕、卫生旱厕使用不规范,造成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到位,厕屋内脏乱差,便池冲洗不及时、厕纸随意丢弃等现象普遍”的问题
针对部分卫生旱厕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方面对现有卫生旱厕使用农户进行入户宣传,规范卫生旱厕使用方式。另一方面,群众实际操作中很少落实撒灰、翻倒措施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分集式”卫生旱厕存在不便性,对过去因技术模式不符合群众使用习惯的问题,结合群众意愿与需求,已逐步按照相关整改方案进行改造升级。针对部分户厕抽厕不规范,未按设计要求将“三格式”“双翁式”户厕所有格段中粪污进行抽取的问题,结合群众使用厕所的习惯,探索推广了“砖砌一格化粪池”改造模式,根据农户经济状况、地形情况,合理确定化粪池大小,同时做好盖板密封、防水、排气等工作。对一格式化粪池要求不得随意抽取排放,由管护公司等统一抽取并发酵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关于“政府后续管护能力不足,管护队伍抽厕不及时,未将农户厕所病虫害消杀纳入爱国卫生运动服务范围,社会上个人抽粪车,收费高、服务质量差、乱堆乱倒情况是有发生,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对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技术指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根据临沂市农村改厕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对农户厕所的病虫害消杀工作,我们始终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沟通联系,将农村厕所消杀作为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二是推动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市场化运行,印发《临沂市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整县制市场化运营管理工作方案》,通过引导当地农民或吸纳统筹本地区零散抽粪人员,组建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统筹负责改厕服务站管理、厕具维修、粪污清运等工作,县区制定对管护公司考核办法,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资金拨付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后续管护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三是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档升级,我市指导县区依托后续管护公司,从菌种研发、粪污发酵、肥水还田三个方面探索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目前,河东区依托智能化平台,构建“区级和镇街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第三方服务公司运维+农户付费/政府补贴抽厕+粪污中转站池二次发酵+液态粪水还田利用”全流程改厕后续管护服务体系,形成循环经济模式。临沭县试点“种养结合”模式——试验田种植与生态环岛养殖结合和“群众共享”模式——粪肥利用与管护结模式初见成效,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点改造升级再创新。
五、关于“我市单次抽厕费用10-50元之间,年均抽厕1-3次,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老年群体对抽厕费用有意见,导致群众不愿使用”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抽厕费用较高的问题,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改厕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全面摸排抽粪费用过高问题,统筹用好省定每户30元/年补助资金,切实解决抽粪费用过高问题。同时,依托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签约种植大户销售有机肥产生收益后,从而补贴抽粪成本,进一步降低单次抽厕费用。目前,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较好的罗庄区、临沭县、莒南县单次费用为10元,河东区、高新区单次费用为15元。
六、关于“由专家组成改厕专家技术团队,认真学习研究《农村厕所革命政策与知识问答》等,研究制定县区改厕技术方案,适时邀请上级改厕专家来临指导工作”的建议
市住建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全市农村改厕底线专班及农村改厕技术专家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改厕技术组、资源化利用组、卫生消杀宣传组四个工作组,从改厕技术路线、建设标准、农村粪肥资源化利用方案和管理、农村卫生厕所的宣传动员、卫生消杀等方面推动农村改厕工作。3月29日,邀请省住建厅村镇处处长麻鹏飞带领所在支部党员及省农科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专家对临沂市农村改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现场观摩调研和座谈研讨。
七、关于“由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村镇干部再次进行入户排查,保证台账准确,全面统计厕所数量、群众改厕意愿、厕所结构类型等内容,对改厕资金拨付情况、粪污处理情况进行排查,由县区政府牵头重点对粪污的处理排放、乱倾乱倒现象进行排查整改,改厕信访、农村公厕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农村改厕的信访情况进行“回头看”,避免舆情发酵”的建议
一是开展摸排整改工作。先后开展“户户到、大排查、大整改”和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累计完成厕所问题整改26.62万条,将排查问题细化为“有问题但不影响使用”、“立行立改”、“长期整改”3大类、18个单项,使排查整改工作目标明确、标准统一、可操作性强。各县区对排查问题,按照“能用、实用、群众满意”的标准制定分类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进行了分类整改。二是定期调度上级资金拨付情况。为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中央、省、市级农村改厕资金落到实处,每月28日调度各县区上级资金拨付利用情况,对拨付进度较慢的县区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风险排查。结合“一排底线生态环境安全专线”工作,对农村改厕信访、农村公厕使用情况等进行风险摸排上报,做到风险提前发现、全面分析研判、矛盾及时化解、避免舆情发酵,并将风险化解情况纳入每月一排底线农村改厕专线考核。
八、关于“试点卫生厕所协议化管理,通过增加服务项目(为群众免费抽厕、免费消杀),动员群众主动签订卫生厕所使用维护协议书,开展卫生厕所改造技术试点,探索“政府定标准、农民自己改,合格给补助”的推进模式,试点粪肥资源利用新方案,开展农村改厕粪肥资源利用试点项目,通过资金扶持、政策带动等手段,提高粪肥资源利用效益,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建设探索新路径”的建议
“卫生厕所协议化管理”方面,通过与参加卫生厕所改造的农户签订农村厕所革命管理协议,宣传政府服务政策、约定农户义务,对签订协议农户纳入县级管护体系,在报抽保修方面给予适当减免,明确农户维护厕具责任及义务,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卫生厕所建设、使用、维护,减轻改厕户抽粪负担,提高改厕户厕所管理主人翁意识。根据各县区上报新改厕户、后续管护协议化管理户、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所需费用,测算出各县区改厕项目补助资金预算总额共计899.5万元,市、县财政按30%,70%的比例给予补助,申请2024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69.8万元。“试点新的技术路线”方面,根据“一县一策”、“一户一策”的原则,指导各县区结合地形地貌、群众意愿、生活习惯等因素,精准细化“水冲式厕具+一格化粪池”、“旱厕+一格化粪池”、“旱厕+无化粪池”等农户自建厕所改造升级方案和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等多种新建厕所模式。同时,各县区结合当地财政状况,对“政府定标准、农民自己改,合格给补助”试点给予150至800元左右补助。“试点粪肥资源利用新方案”方面,印发《临沂市规范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整县制市场化运营管理工作方案》,规范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引导第三方公司结合农村庭院经济和绿色农业发展,以粪肥无害化还田利用为重点,不断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目前,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全市累计建设二次生物发酵池170个,构建了“县区政府投资+镇街政府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运维+农户付费/政府补贴+粪污中转站池二次发酵+粪肥还田利用”的全流程闭环处理体系。
九、关于“将农村困难群体卫生厕所改造及后续管护纳入政府统筹,推动政府定标准,农户自己改,合格给补助的农村改厕推进模式有效运行;广泛宣传农村卫生厕所的目的意义和技术标准;建立改厕动态电子档案,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的建议
市住建局印发《临沂市农村改厕工作评估细则》,从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情况、农村改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监督评估情况、落实鲁政发〔2021〕23号“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运行情况、农村改厕群众满意度情况四个方面,方案制定、改厕台账、资金制度、暗访调查等22个分项指标全面考核各县区农村改厕工作,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129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