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4)第9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3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宋敬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引入“红色物业”志愿服务活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物业服务治理合力”的建议
(一)深化抓实综合整治。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面上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小区,市委市政府印发《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整治工作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22个成员单位抽调36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交办督办、督导考核、重点街道和重点小区帮包等10项制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明确7类整治重点、2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问题解决,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聚焦解决群众诉求。推动“未诉先办”,市专班按照全局工作要求,制定了《“12345·临沂首发”物业领域“专项深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深办重点、深办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针对物业服务质量、门禁管理、停车管理、电梯监管、环境卫生这五类问题,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措施。截至目前指导县区举办10轮周六项目经理固定接待日活动,加强问题收集、处置,推进“未诉先办”,实行日预警、月提醒、季度考核和通报。
(三)充实物业治理力量。一是提升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预防、减少并化解物业纠纷。坚持系统推动、多措并举,着力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今年1月,贯彻落实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我局召开住建领域诉调对接工作现场会。观摩了河东区、兰山区住建局诉调对接中心,银雀山法庭乔丽法官工作室并交流经验做法。3月22日举办诉调对接工作培训,各县区业务负责人、调解组织负责人及调解员等100余人参加。二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全市城市社区楼长(单元长)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实施“万长共治”行动,按照“明确人选条件、规范推选流程、精准设定职责”的要求,调整优化问题突出小区党支部书记962人,补充社工635人,选配楼长和单元长1.7万人,累计达到6.1万人。引导楼长、单元长平时当好社情信息员、民生服务员,累计推动解决各类问题30万个,调解矛盾纠纷6.2万起。
(四)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开展每季度“红黑榜”评选,并在媒体上公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会商,计划在去年限制拓展市场的基础上,加大经济限制措施,实行物业费动态管理。目前一、二季度“红黑榜”已经通过媒体进行公示。二是加强电梯维保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清退了20家维保服务质量差的单位,在兰陵县试行住建、市场监管联合检查电梯维保单位,在兰山区、沂河新区启动电梯梯控安装,严防电动车上楼,电梯管理类工单连续3个月同比、环比双下降。
二、关于“建立服务分队,健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的建议
一是聚焦服务质量、停车管理、门禁管理、电梯维保、小区环境卫生等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深办,进一步压实县区执法部门责任,推动执法进小区,查处毁绿破绿、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每季度组织住宅小区量化考核,并监督考核结果运用,对所有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全员轮训。二是街道落实班子成员帮包责任,每月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执法进小区,综合处理复杂矛盾问题。加强对社区书记管理,考核结果运用与干部的提拔使用、职称评聘、约谈问责等挂钩,每月述职评议,结果上报专班,压实社区日常巡检、督促整改、考核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物业企业客服、保安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社区落实社区党组织物业工作例会制度、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述职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发现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并验收。监督小区落实“周六项目经理固定接待日”。四是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市中级法院定期组织法官及法官助理走进各大居民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方面的普法宣传,让物业所涉双方均能够了解自己所负的义务,提醒物业公司认识到了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告知业主拒交物业费并非解决矛盾的方式,从而积极营造了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的氛围,助力物业和业主之间和谐的服务关系。
三、关于“强化社会宣传,打造红色物业文化品牌”的建议
(一)加大物业企业培训力度。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物业企业、业委会成员由市、县、街道分级培训,实现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提升服务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鼓励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通过收购、兼并、重组、合并等方式,整合规模小的物业企业。
(二)县街道开展专业化培训。通过专业化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用心用情服务,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物业费交费率。今年已举办三期红色物业公益大讲堂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班,邀请专业老师对全市3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组织专题培训30余次,培训4000余人,提高了基层队伍的服务水平。举办了5期红色物业大讲堂,累计培训1600余人。
(三)开展物业企业自查活动。物业行业党委下发了《2024年度物业行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各县区物业行业党委在年内开展物业环境整治活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小区监控、照明、道路清扫、绿化养护等基础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同时物业企业对项目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每月开展内部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督促物业企业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按季度开展“红黑榜”评选,并在媒体上公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会商,计划在去年限制拓展市场的基础上,加大经济限制措施,实行物业费动态管理。目前一季度“红黑榜”已经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五)广泛运用宣传媒介。通过物业智慧平台、微视频、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相关政策,让广大业主明白“物业服务人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的规定,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观念。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