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4)第30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4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民进临沂市委会:
贵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弃管车辆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需要协调动员业主、物业以及一些行政部门”的建议
根据《临沂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3〕29号《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僵尸车”进行了摸底调研和清理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摸排废弃机动车辆总数533辆,恢复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腾出小区公共机动车停车位336个。
物业服务企业已尽量从源头上遏制“僵尸车”的出现。完善小区的监控系统设置,从技术上提高安全保障。同时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对于本小区或者社会车辆的出入做好车辆的登记。及时进行停车场巡视,如发现长期停放车辆而无法知道车辆主人的车辆,在车身上张贴警示告知书,并在小区公示栏内进行通知,如仍未找到车主信息,及时通过公安部门查询车主信息及车辆使用状态,通过各种方式尽量通知车主。市住建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僵尸车”的摸排和宣传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做好“僵尸车”清理工作。
二、关于“在部分小区建立车辆回收站”的建议
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住建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建设标准建设住宅小区,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建立车辆回收站,方便闲置车辆捐赠、回收或物品交易,促进旧物利用,节约社会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小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教育,提升管理自觉性和服务规范性。加强科普“僵尸车”的危害及清理目的和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处理措施和相应法律依据等,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与公共道德意识。
三、关于“相关部门定期排查弃管车辆”的建议
根据《临沂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3〕29号)《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健全调度机制。一是每月对县区物业服务领域进行调度统计,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僵尸车”情况,引导业主自行清理。二是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的相关信息向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发出通知,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和宣传力度。三是督促各县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僵尸车”的摸排,及时掌握车辆停放动态信息,不断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引导,突出强调“僵尸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详细介绍车辆报废的政策和操作流程,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停车秩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僵尸车”,让每个人都能够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自觉及时处置老旧车辆,减少人为制造的“僵尸车”,共同营造和谐的人居环境。
四、关于“完备对“僵尸车”的处置机制法律依据”的建议。
根据《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九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各街道社区、小区可在召开业主大会时从业主管理规约中对加强和完善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僵尸车”的管理。我局将督促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各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动配合,严格要求物业企业对服务区域内的“僵尸车”进行排查、报告和清理,通过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根治物业服务区域内“僵尸车”顽疾。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