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4)第31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4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贾艳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赋能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套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议
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其中第二十七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注重保护农村的特色风貌,突出地域文化特质,加大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特色村庄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古居、古井、古桥、古树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利用,保持和延续村庄的传统格局。
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对部分传统村落配备了消防装备、消防栓,提升古村落防灾减灾能力;对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进行了整治,保护和修复了自然生态系统,切实改善了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李家石屋村、鬼谷子村借助蒙山景区旅游开发,不断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塑造了生态宜居的特色乡村名片;竹泉村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二、关于“完善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是通过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完善传统村落档案编制,引导传统村落实现有序长效发展。目前,15个中国传统村落已全部完成传统村落专项保护发展规划和村落档案。二是结合设计下乡,汇编农房建设优秀设计案例17套,提供给群众选用,已有2万余户选择使用。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今年已培训6200余人,并举办第三届乡村建设工匠技能竞赛,不断提升建设工匠技能水平。
三、关于“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和宣传推广力度”的建议
一是争取资金,强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补助资金,加大市级财政补助力度,目前,已有14个中国传统村落获中央补助资金,每个村庄300万元。前4批省级传统村落每个村庄在省里补助20万元的基础上,市里再配套10万元,用于编制保护及时发展规划和建立档案工作。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保护传统村落的政策文件,利用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临沂在线等媒体,宣传传统村落申报、认定程序,并及时公布传统村落名单;组织参加“谁不说俺家乡好”传统村落保护短视频新一轮征集活动,引导全民参与传承与保护,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四、关于“推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建议
一是保护利用传承发展。通过重点恢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修缮古房屋建筑等方式,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以及周边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得到基本保护。沂南县常山庄村、竹泉村实施了古村庄综合保护治理,古路桥、古井塘、古树木等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利用。二是加强对县区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指导,加大挖掘力度,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传统村落。2022年以来,我市成功申报山东省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63处,其中2024年申报24处。2024年指导沂水县成功入选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全国共35个,全省仅2个)。
五、关于“加快传统村落保护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加快传统村落保护信息化建设是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效能、促进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途径。自各级传统村落公布后,我们积极指导相关县的传统村落开展数据信息采集工作,针对村落地理位置、历史沿革、建筑特色等信息建立档案资料数据库。目前,全市15个中国传统村落录入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省级传统村落基本完成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工作,建立了档案资料。其中,平邑县李家石屋村列入了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全景博物馆,用文字、图片等形式清晰全面地记录村庄多样性原生态信息,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发展方向和重点。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