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对县城建设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市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学习文件和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启动贯彻落实文件起草工作。
此次文件起草工作时间要求紧、任务范围广,市住建局城镇化协调指导科认真开展任务研究和梳理。经研究,共涉及31个市直部门单位。城镇化协调指导科迅速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业务科室进行沟通协调,经反复研究,在一周之内形成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
下一步,城镇化协调指导科将根据领导指示精神和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自己。同时,结合“学悟见创”工作要求,强化县域城镇化工作的研究与探索,指导全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我市县城高质量发展。(城镇化协调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