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用地建设条件配套公共服务设置建设要求,3月中旬,市住建局组织各有关部门就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问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局物业管理科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按照规划条件,对涉及的配套公共建筑及设施建设要求,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和行政管理等5个方面展开讨论,通过对宗地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的要求,就规划要求、行业建设标准、产权归属及移交方式、投资来源、建设时序及完成时许等具体细化要求进行剖析。各有关部门对地块涉及到的行业建设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我局对《关于市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用地建设条件的通知书》进行了修订。
会议要求,要积极落实市政府对今年的配套建设要求,就公共服务设施,产权归属问题,投资来源问题,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完成时限、移交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得以明确。
(房地产开发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