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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4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6-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0-06-0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6月中下旬,每个县区(开发区)1天。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

三、督查形式

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根据各县区(开发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随机抽查2-3家燃气经营企业(站点)。

四、督查内容

重点对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内容如下:

(一)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主要督查今年以来围绕燃气安全管理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业企业违规建设LNG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开展情况。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和《关于在水气暖等市政公用行业开展“四办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鲁建城建字[2020]10号)情况,简化水气暖报装方面做的相关工作。

(三)城市(县城)清洁取暖方面。主要督查城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情况;是否按照清洁取暖建设计划分解了工作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分散清洁取暖建设项目是否确定了实施主体。

五、组织安排

市区供水供气相关工作由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督查;各县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由局公用事业科负责督查。其中:

第一组:督查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

督查人员: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公用事业行业专家。

第二组:督查郯城县、临沭县、兰陵县。

督查人员:王尊、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

第三组:督查费县、蒙阴县、平邑县。

督查人员:王友田、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

第四组:督查沂水县、沂南县、莒南县、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督查人员:陈斌、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查工作,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资料;

(二)督查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就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全市通报;

(三)本次督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

附件: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反馈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9日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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