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6月中下旬,每个县区(开发区)1天。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
三、督查形式
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根据各县区(开发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随机抽查2-3家燃气经营企业(站点)。
四、督查内容
重点对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内容如下:
(一)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主要督查今年以来围绕燃气安全管理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业企业违规建设LNG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开展情况。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和《关于在水气暖等市政公用行业开展“四办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鲁建城建字[2020]10号)情况,简化水气暖报装方面做的相关工作。
(三)城市(县城)清洁取暖方面。主要督查城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情况;是否按照清洁取暖建设计划分解了工作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分散清洁取暖建设项目是否确定了实施主体。
五、组织安排
市区供水供气相关工作由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督查;各县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由局公用事业科负责督查。其中:
第一组:督查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
督查人员: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公用事业行业专家。
第二组:督查郯城县、临沭县、兰陵县。
督查人员:王尊、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
第三组:督查费县、蒙阴县、平邑县。
督查人员:王友田、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
第四组:督查沂水县、沂南县、莒南县、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督查人员:陈斌、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查工作,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资料;
(二)督查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就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全市通报;
(三)本次督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
附件: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反馈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