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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4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4-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城市供水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城市供水工作的通知

2020-04-0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沭县水利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水十条”),按期完成城市供水水质提升等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市供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做好供水水质保障和提升

(一)定期抽查检测。要按照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对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抽样检测及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完善实验室和在线监测两套设备,加大对本地特征指标的检测频率,将水质污染事故预防关口前移,准确、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迅速反馈到生产工艺上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扎实推进深度处理。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城乡饮用水水质改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针对水源的主要污染因子,加快推进水厂升级改造,在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高级氧化、活性炭和膜处理等深度处理工艺,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深度处理工艺全覆盖。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改善提升饮用水水质和口感。

(三)不断加强水厂运行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加大对关键工段、重要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规范絮凝、消毒等药剂投加管理,确保消毒剂余量、微生物、铝等指标符合国标要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现有二次供水设施向供水企业移交,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确保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

二、强化供水规范化管理

(一)持续开展供水规范化考核。要持续开展城市供水规范化和二次供水管理考核工作,要认真对照《城市供水规范化考核评分表》、《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评分表》进行自查,进一步完善考核材料,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难以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和时限。请各县供水主管部门在4月27日前将《城市供水规范化考核评分表》、《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评分表》及自查报告报市住建局公用科,市区城市供水规范化考核工作由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

(二)抓好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要抓好城市供水设施维护巡查,突出跨越河流等供水主管线安全运行,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材料,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停水事故,在全力抢修的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水车送水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做好供水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按照反恐部门要求和《山东省城市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增强反恐意识,利用现代科技搞好物防、技防,在水厂入口、边界、清水池等部位安装防恐监控及报警设备,提高反恐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对由物业单位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要指导采取加装防护设施、锁闭等措施,进行物理隔离,严防无关人员进入。

三、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到2020年,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这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和硬性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要有针对性的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分区计量。精细精准统计水量,加强供水管线巡查和管网检漏力度,找准找细漏损位置和原因。采用大数据、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化手段,优化调控管网压力,提高漏损管控的技术水平。

(二)推进设施改造。加快对超期服役的老旧管网及采用灰口铸铁管、石棉水泥等落后材质的管网进行改造,减少二次污染。要做好与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结合。

(三)加强绩效管理。将降低漏损情况纳入人员绩效考核,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注意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相互衔接。

四、持续推进简化用水报装服务

水气暖报装工作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流程再造的要求,不等不靠,进一步挖潜,申请材料、流程、时限等要做到“减无可减、压无可压”。

(一)全面实行“网上办”。供水企业要通过网站、app等,建立网上营业厅,实现线上、线下通办,并且要向用户提供电话、网络等查询进度服务。这项工作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

(二)合理推进“降费办”。供水企业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对收费依据、标准等全部公开,对各地确定的简易低风险或一定规模下项目,可结合实际减免相关费用。

(三)深入开展“贴心办”。在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向供水企业开发端口或共享信息,提前了解需求,搞好精准对接,开展预约、代办服务,广泛开展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不断提升用户的满意度、感受度。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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