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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6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1-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供热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供热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9-01-0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91号)要求,切实做好供热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和使用安全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供热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和市公用处要制定切实可行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要集中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多时段的燃气安全强化宣传,在广播电视报纸播出刊发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宣传、发放明白纸、张贴安全提示,增强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掌握燃气具使用常识。要组织供热企业集中对供热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障供热安全运行,并结合“访民温暖”活动,加大供热安全宣传力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涉及安全有关问题。让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平安过冬,欢度新春佳节(中心城区由公用处组织)。

省政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小组办公室拟定了10条短信微信宣传词条(附后)供参考使用,各县区(开发区)要进一步集思广益,设计灵活多样的宣传用语、图片、视频等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请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务必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供热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市住建局公用科。其中,市区五区报公用事业管理处。各县区(开发区)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市住建局将对典型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附件:宣传词条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9日

附件:

宣传词条

1、家居安全,从燃气安全开始。

2、燃气使用后、临睡前、外出时,要关闭燃气阀门。

3、不得私自接装、改装燃气设施。

4、闻到燃气泄漏气味时,切勿开灯或动用电器开关。

5、使用燃气具时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请不要在浴室安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7、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胶管、接头,发现胶管老化、松动,应立即更换。

8、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燃气设施,驾驶车辆要注意防止撞击燃气设施。

9、不要在燃气设施的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防范公共场所燃气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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