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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2-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天然气供应和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天然气供应和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12-2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冬季能源保供会议精神,做好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和供暖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以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力措施,主动靠前服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冬季供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要迅速建立全天候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每天时刻关注运行状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切实做好供气供暖保障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能源储备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要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加大煤炭储备力度,满足正常供应和突发急需。要落实煤炭供应合同,集中资金,及时做好煤炭储备,原则上不少于30天用量,储备量低于10天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要督促城燃企业加强供气保障,要积极向上游供气企业争取气源,加大LNG供应,启用燃气调峰储备,全力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要结合冬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持续开展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各县区要组织城燃企业,持续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用户设施安全检查、燃气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特别是对限气的燃气设施要重点巡检,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燃气安全运行和稳定供应。各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管线日常巡查,严防供热管道第三方破坏。特别对易损易耗管段、高温高压环节的设备附件,要重点盯防,发现问题及早消除。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最新的生产供需形势、最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序用气及限气预案,做到科学合理。各城燃企业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健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民生用气不停供,同时积极主动与工业企业对接,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实施错峰生产、停产检修、其他能源替代等方式,解决用气供应紧张相关问题,确需实施“压非保民”措施时,应及时上报燃气主管部门和发改委。各供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加大投入,落实队伍、物资和资金,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应急职责,加强实战演练,提高抢修抢险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六)进一步规范日报制度。在原先日报基础上实行专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报告的内容,各县区(开发区)要每天及时上报天然气供应和供热保障情况,不得乱报、瞒报、漏报、缓报,由此出现问题的要严肃问责。要密切关注供气情况变化,加强分析调度。针对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状况,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引导客观报道正面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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