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沭县水利局,局属相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高温、暴雨极端天气频发,对城市供水工作带来极大考验,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各县区(开发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督导,指导城市供水企业严格落实水源保障措施,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大供水管网管理维护力度,确保城市供水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快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源污染等紧急状况,要组织供水企业配合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加强水源地安全防护,建立汛期水源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水源出现的问题。供水企业要与水源管理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根据水源水质变化,加大对原水水质关键指标的检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制定科学可行的水源调配方案,强化监测预警,有效降低原水污染风险。
二、严格规范水厂运行管理。夏季是用水高峰,城市供水企业要全力保障供水稳定。严格执行《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规范,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药剂投加、设施运行的操作规程。各县区(开发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汛期供水安全的指导,督促供水企业根据水源水质变化及时调整水厂生产工艺,加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环节的工艺控制,保障供水水质稳定达标。停水后恢复通水时,要加强对管网的冲洗消毒,严格水质检测,并将水质状况及时通告居民。城市供水企业要在厂区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红外监控设备,加强泵房、消毒间、清水池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和管理。要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做好水质月检和年检工作,做好资料存档和台帐记录工作。
三、加强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各县区(开发区)要组织供水企业全面排查城市供水系统,进一步强化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汛期供水设施正常运行。要完善突发性爆管应急处理程序,组织爆管抢修应急演练,提高抢修效率,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安排应急供水车为居民提供基本用水。加快改造存在水质安全风险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和引导产权人将供水设施移交或委托供水企业进行运营维护,实行专业化管理。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开发区)要进一步细化供水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必要的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抢险和供水准备。要参照《城市供水系统应急净水技术指导手册》并结合本地实际,监督供水企业落实应急净水技术措施,做好应对水源受到突发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要与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会商沟通机制,及时互通、共享掌握的水质信息,形成饮用水保障合力。发现水质不合格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或约谈,督促尽快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请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请于7月23日前将城市供水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市住建局公用科。其中,市区五区报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