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有关单位、相关水气热专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价格[2021]469号)精神,全面梳理水气暖行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切实做好水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各专营单位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水气暖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实施方案,对水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仔细梳理、认真排查,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对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断提高水气暖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要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要求,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各专营单位要全面梳理排查,对供水、供气、供暖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建立现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梳理排查台账(附件3),全面取消不合理收费。
三要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水气暖行业收费梳理排查工作,涉及民生利益,工作量较大。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各专营单位严格落实该项工作,杜绝虚假梳理、应付排查情况发生。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该取消的取消,该整改的整改,进一步规范水气暖行业收费行为。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附件2:关于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附件3:现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梳理排查台账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