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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02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2-1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的通知

2020-12-11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大检查的通知

 

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6座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5个山东省历史文化名村。

二、检查内容

(一)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大拆大建,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行为;

(二)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居民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三)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拆真建假,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四)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损毁、破坏、盗挖、盗掘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

(五)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灭失、撤销的情况以及履行相应法定程序的情况;

(六)新一轮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七)是否完成历史文化街区标志牌设置、历史建筑挂牌;

(八)历史建筑测绘建档进展情况;

(九)有关保护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情况;

(十)主管部门是否明确,是否有专门的保护机构;

(十一)其他违反名镇名村保护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各县区先进行自查,12月11日至15日,住房城乡建设会同文化旅游组成2个检查组现场复查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联络员提前通知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填写自查表格。各县区开展自查时,对每个检查对象填写《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事项表》(以下简称《检查事项表》)自查部分,填写《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排查表》(以下简称《文物排查表》)如存在大拆大建、拆真建假,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居民进行商业性开发,破坏文物、拆除历史建筑等严重问题,需在《检查事项表》“主要问题”自查栏目中详细说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提供现场照片或影像资料。

2.形成自查报告。相关县区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3.提交自查成果。《检查事项表》《文物排查表》和自查报告,在检查组现场复查时提交。电子版以为单位,提交至协同邮箱: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请各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与文旅部门提前做好对接,于12月11日前将工作牵头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各组联络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

2020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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