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大检查的通知
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6座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5个山东省历史文化名村。
二、检查内容
(一)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大拆大建,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行为;
(二)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居民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三)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拆真建假,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四)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损毁、破坏、盗挖、盗掘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
(五)在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灭失、撤销的情况以及履行相应法定程序的情况;
(六)新一轮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七)是否完成历史文化街区标志牌设置、历史建筑挂牌;
(八)历史建筑测绘建档进展情况;
(九)有关保护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情况;
(十)主管部门是否明确,是否有专门的保护机构;
(十一)其他违反名镇名村保护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各县区先进行自查,12月11日至1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组成2个检查组现场复查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联络员提前通知,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填写自查表格。各县区开展自查时,对每个检查对象填写《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事项表》(以下简称《检查事项表》)自查部分,填写《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排查表》(以下简称《文物排查表》)。如存在大拆大建、拆真建假,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居民进行商业性开发,破坏文物、拆除历史建筑等严重问题,需在《检查事项表》“主要问题”自查栏目中详细说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提供现场照片或影像资料。
2.形成自查报告。相关县区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3.提交自查成果。《检查事项表》、《文物排查表》和自查报告,在市检查组现场复查时提交。电子版以县为单位,提交至协同邮箱: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请各县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与文旅部门提前做好对接,于12月11日前将工作牵头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各组联络员。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