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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2-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1-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2-01-10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及相关科室:

2022年全市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主要包括4项统计任务:2021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和服务业统计年报、2022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城市(县城)建设投资月报。为确保2022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质量,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鲁建综函[2022]52号)要求,现将我市城市(县城)统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

(一)统计范围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

(二)统计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历史文化街区及市政安全。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分为:电子版报送和正式文件报送。

1.电子版报送。2020年2月2日前通过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cxtj.mohurd.gov.cn/)联网直报。

2.正式文件报送。全市电子版数据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定稿后,各县区将报表导出装订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局综合财务科。

二、关于2022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

(一)统计范围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的统计范围是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

(二)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供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2022年11月2日前通过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直报。

三、关于2021年服务业统计年报

(一)统计范围

服务业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以及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

(二)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情况。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2022年3月3日前通过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直报。

四、关于城市(县城)建设投资月度填报

(一)填报范围

城市建设投资填报范围为所有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内计划总投资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资。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内容包括供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含公共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裤水(合污水处理,污泥处重、民生水利用、排水防涝等)、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含生活垃圾处理)等。

城市(县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二)填报内容

城市建设投资填报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资金来源、施工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三)填报要求

项目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地址、专业类别、建设性质、建设阶段、开工时间,以及本年完成投资必须填写,不能为空。部分行业单项工程计划投资规模较小或比较分散的工程,可以按行业打捆汇总填报。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分项目填报。有新增投资项目的,应及时将新增项目入库,确保城市建设投资项目库完整。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每月2日前通过城市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联网直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各级城市建设统计机构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管理办法,全面提升统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落实源头统计数据审核责任,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今年将继续开展统计核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迟报漏报、数据不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数据弄虚作假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压紧压实统计主体责任。各县区要全面落实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责任,厘清统计工作职责和部门边界,发挥住建部门牵头作用,明确多部门联审职责,完善上下级行业管理审核机制。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负责行业数据填报核实、综合数据汇总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统一报送和修正等工作。各县区城管局、园林绿化、水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如实提报数据,并负责本行业数据审核等工作。

(三)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市要加强统计数据溯源管理和监测分析,逐步开展城市建设现状普查,健全统计数据档案。要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和科学性。要及时审核报送统计数据,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综合财务科,张青

电话:8312285。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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