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接水报装
办理内容
符合接水条件的单位、集体客户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用户接水报装工作法及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申请条件
单位、集体客户申请地点具备接水条件
办理材料
无
申请渠道
营业厅、水务集团官网、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沂蒙“水管家”服务热线(0539-2712345)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
1.通过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和临沂市建设工程数字化多图联审系统获取项目建设信息,办理环节为开栓通水,办理时限为0.125个工作日;
2.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环节为申请受理(含现场踏勘制定方案)、装表接通(不含设计施工、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两个环节总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二、水表开户
办理内容
客户填写《临沂市供用水合同》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登记的信息,办理开户业务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临沂市供用水合同》
申请条件
工程验收完成
办理材料
1.单位、集体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所有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人客户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物业或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房屋信息证明一份
业务办结
即时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即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三、水费缴费
办理内容
客户根据《临沂市供用水合同》按期缴纳水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临沂市供用水合同》
申请条件
1.卡表客户:上次购水充值后,已经将水卡内水量正确输入水表
2.机械表、远传表客户:无需材料
办理材料
1.卡表客户:客户水卡
2.机械表、远传表客户:无需材料
申请渠道
1.卡表客户:营业厅窗口受理、自助缴费机
2.机械表、远传表客户:营业厅窗口受理、网上缴费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即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临价格发【2017】35号
四、水费换发票
办理内容
客户缴纳水费后,需要开具正式水费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行为
实施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
申请条件
已缴清水费
办理材料
1.个人客户:告知开票人员详细缴费信息(缴费金额、缴费时间)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单位客户:开户时提供过开户资质的客户,可携带大厅缴费后的收据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3.通过水务集团官网、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申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客户可根据给水号信息自助申领电子发票
申请渠道
1.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厅、水务集团官网、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
2.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厅
业务办结
有效时间内,信息核对无误后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每月的1日至25日即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水表过户
办理内容
客户因房屋买卖等原因,需要将用水权及相关产权转让给其他客户的行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临沂市供用水合同》
申请条件
发生房屋产权变更等行为,且无水费拖欠
办理材料
1.单位过户: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过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协议)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中心推送过户信息,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根据推送信息自动办理供水过户手续
业务办结
信息核对无误后当场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1.不动产登记中心推送过户信息,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
2.营业窗口即时受理并办理,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申请,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用水人口变更
办理内容
实行阶梯水价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客户,用水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需办理增加基本阶梯水量的行为
实施依据
临价格发【2017】35号第一条“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本市城区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客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月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客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认定。”
申请条件
无欠费、居民户口簿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
办理材料
1.卡表客户:居民户口簿、客户水卡
2.机械表、远传表客户:居民户口簿
申请渠道
营业厅、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
业务办结
信息核对无误后现场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营业窗口即时受理并办理;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申请,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第一阶梯水价优惠申请
办理内容
实行阶梯水价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客户,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优惠的行为
实施依据
临价格发【2017】35号第四条“对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优惠,第一阶梯到户综合水价按2.65元/立方米执行,超出第一阶梯水量的部分不予以优惠,按照文件规定价格执行。”
申请条件
无欠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的客户
办理材料
1.卡表客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客户水卡
2.机械表、远传表客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
申请渠道
营业厅窗口
业务办结
信息核对无误后现场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营业窗口即时受理并办理,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