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受理用户供热入网申请。
2、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等服务。
3、供热技术管理培训。
4、供热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抢修,用户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有
偿服务
二、服务标准
1、工作人员要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2、接到用户按规定提出的书面用热申请后,客户服务中心在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标准。
3、批准进入集中供热系统的用户,热力公司在1个月内完成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工作,保证在合同期内供热。
4、冬季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共计130天。
5、除特殊情况外,供热期间甲方应保证每日24小时不间断供热,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采暖供热期内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
6、用户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及故障抢修由产权方负责,乙方委托甲方维修管理时,实行有偿服务。
7、供热抢修队接到抢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社会监督及投诉
1、公开服务供热: 5976666 ; 投诉电话:0539- 8179156; 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热力故障报修、客户投诉举报、解答疑难问题等业务。
2、接到用户投诉最迟3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3、建立用户回访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客服热线:597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