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山东安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查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2026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查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山东安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延续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乙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