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市防汛已进入主汛期,为确保出现强降雨时,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路面积水,最大程度地减轻降雨对社会生产、群众生活的影响,市住建委实行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的“三定”责任制,全力做好城区重点积水路段防汛工作。
定岗位。对沂蒙路与金一路、八一路路口等20个重点区域进行任务分工,明确带队领导,划定责任科室、单位的防守地段。同时,根据各自分管科室、单位的人员和任务量情况,组织一定数量人员的防汛排涝队伍,明确内部人员分工,提前熟悉所负责路段的排水设施位置、数量等有关情况。
定责任。降雨开始前或接到有关指令时,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所负责路段的各自岗位,严禁延迟到岗和缺岗。降雨量较小、路面积水程度较轻时,各岗位责任人随时清理井篦上聚集的树叶、垃圾等杂物,确保下水口始终处于正常的排水状态;预报有大到暴雨以上级别降雨,特别是降雨已开始且雨量较大、势头较大时,提前或第一时间打开排水井篦,做好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进行看守,确保车辆、行人安全。
定奖惩。降雨期间或重大汛情之前,委主要领导将带领市城防办、委监察室对各路段、重点岗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因组织、指挥不力,延迟到岗和缺岗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责任心不强,清理淤积物不及时,造成排水不畅,道路积水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或因井篦打开后,无人看守,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委办公室 市排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