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劳保金收缴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劳保金征收、拨付、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企业稳定发展。
劳保金征收。2013年1-6月份共征收劳保金1.9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48%,较去年同比增长31%。其中市直、河东区、罗庄区、苍山县、蒙阴县、临沭县、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均已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劳保金拨付。今年上半年共拨付劳保金1.34亿元,补贴调剂2012年下半年劳保金539万元,为全市近200家建筑企业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提供有力的资金来源。
劳保金监管。实施县区报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制度,定期进行针对性的督导和检查;将劳保金收费职能全部纳入政务大厅运行,对不缴纳劳保金的工程项目,不予招投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备案,将不按规定缴纳劳保金的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对其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均不再签订缓缴合同;启动全省劳保金阳光政务软件系统运作,将劳保金征收、拨付、资金审核、资金划拨等环节全部纳入系统,实现业务流程公开透明;拨付劳保金时,实行征收、拨付、财务等相关科室联合审核制度,并引导拨付企业在银行设立“劳保金专户”,拨付的资金全部通过“劳保金专户”运作,监督企业为职工购买五险和其它规定支出费用。(委办公室 市劳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