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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增强市政施工企业的质量意识、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凡投资(不含拆迁、征地费)在6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程;投资400万元以上的城市照明、单项管道工程;2012年5月底前竣工并已荣获市、县(市)优良工程称号的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制或备案制,相应的手续齐全,资料规范;工程施工注重技术创新,科技含量高,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的市政工程均可参加申报。(委办公室 市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