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至21日,滨州市住建局副调研员刘骥夫带队来我市考察学习劳保金管理工作。市住建委副主任薛铸等陪同。
我市自1996年开展建筑企业劳保金管理工作以来,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新模式,实行征收工作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提高劳保金收缴率和劳动保障金拨付补贴足额及时到位。一是将劳保金收费职能纳入市政府政务大厅运行,为办事单位提供最大的方便。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全面掌握了各县区工程项目应缴、实收的情况。三是与各相关科室、单位密切配合,严把收缴关,对不缴纳劳保金的工程项目,不予招投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办理竣工备案。四是通过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开展五部门劳保金专项检查和市住建委的市场综合检查等活动,及时查处漏缴、瞒缴和少缴劳保金的工程项目,将不按规定缴纳劳保金的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 对其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均不再签订缓缴合同,必须足额预缴养老保障金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五是加强缓缴合同催缴。及时对缓缴合同进行梳理,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提前2个星期告之对方履行合约,到期拒不履行合同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劳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