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长者模式|无障碍阅读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市住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积极与国家建设部、省住建厅、省市发改委等多方位沟通和衔接,并做好项目建设的储备、跟进工作。截止今年11月份,我委共争取上级资金55088万元,为我市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增添助力。其中污水处理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1070万元,包括污水处理厂区建设资金2265万元、污水配套管网资金2880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241万元、省级配套7777万元,补助农户14990户,占全省补助总数的五分之一;成功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国家奖励资金5000万元,已到位3000万元。(委规划统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