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暨半年工作会议召开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济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15日,全市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暨半年工作会议召开。市住建委副主任张济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深入贯彻执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安排,通报了近年来的勘察设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实施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制度在我市尚属首次,该项制度的实施对于全市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促进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备案通知中对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备案的内容、提供的材料、备案的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今后凡在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均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不进行备案的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将不予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手续。(委办公室,勘察设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