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创新理念,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督导检查,积极主动服务,强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2009-2011年,全市已办理学校项目质量监督450个,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368个。2012年已开工的项目已办理质量监督的43个。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自2009年4月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来,市建委高度重视,委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工程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项项创优质的工作机制,为校舍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严把施工图设计审查关,从源头上把住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质量关。市建委监督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在设计中,严格执行有关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抗震设防等要求,充分考虑学校人员密集和应急疏散需要,采用工程设计科学合理、结构安全、功能齐全的设计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准使用,从源头上把住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关。
三是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确保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市建委强化质量监管,对图审、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要求五方责任主体签订《临沂市园所工程各责任主体有关职责承诺书》,督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使用。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依法加强工程建设流程的监管,加大对施工、监理的监督管理力度,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一律不准投入使用,确保工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让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对乡镇、村庄的学校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校舍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市建委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制定了具体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了有效工作机制,加大了日常监督抽查和项目专项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积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2009年至今,共组织了三次全市范围的校舍安全项目专项检查,下达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整改项目18个。
五是积极主动服务,全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辟校舍安全工程的“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主动工作,提前介入,特事特办,确保了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对新建校舍安全工程,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配合,通力合作,全力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能减免的尽量减免,能优惠的尽可能优惠。(基本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