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沂水县住建局于近日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同时,制定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审会案件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建设行政执法的程序、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城乡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大幅增加,外地企业大量涌入,施工队伍超常发展,我县建筑市场领域各类不规范行为日益增多。针对这一现状,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成立案审委员会,加强对建筑市场各类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实现建设领域监管工作由“以管为主”到“管罚兼治”的转变,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沂水县住建局 张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