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监管工作,是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建筑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为此,沂南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找准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监管建筑工程劳保基金。
一是严把劳保金收缴关。该局在监管工作中着重强调了“三个不”即:未按规定缴纳劳保基金的工程项目不予招投标、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以前有项目拖欠劳保金行为的,在未缴清所欠劳保金前,不得办理新建项目的报建手续;未按规定交足劳保基金的项目,不予综合验收,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确保了劳保基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强化基金全程机制。实行预收、补收、清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收缴工作的开展,但是有些工程项目收缴时间间隔较长,给收缴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沂南县住建局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明确追缴范围、追缴对象,加大了劳保基金的力监管度,对漏、欠缴劳保基金的单位坚决进行查处、追缴。
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劳保基金收缴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在基金收缴和经费支出上,严格实行“收支平行线”,严格划分劳保基金和办公经费的界线。对收取的劳保基金及时上交,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人负责,保证了劳保基金和办公经费合理使用,核算准确,不发生挪用、挤占和克扣现象。
截止9月底,该县已征收劳保金420余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5%。
沂南县住建局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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