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沂南县住建局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吸取先进地区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建安管理。
事前控制:严格执行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现场审查制度,资料不齐全,条件不成熟,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不得开工。同时,落实参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从源头上开始狠抓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微杜渐。
事中控制: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多,现场管理混乱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事后控制:针对检查结果,采取告诫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罚、违规记分和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进行处理。
沂南县住建局 李阳
联系方式053932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