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省卫生厅、住建厅联合检查组我县城镇生活饮用水供水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云超,住建局、卫生局、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供水企业工艺设施、运行管理和水质情况、落实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检查方式为听取各供水企业自查情况汇报,深入水厂、制水、消毒车间和化验室等生产一线,查阅原始运行资料、台账和水厂环境卫生、安全防护等。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我县南寨水厂后对我县在城镇供水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增加财政投入,改善供水实施;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饮用水安全意识;四是多部门齐抓共管,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我县自来水公司共有水厂三处,担负全县12万居民的用水保障重任,其中南寨水厂、明生水厂水源水均取自汶河上游河段,经济开发区水厂水源取自沂河上游。各水厂的取水方式以大口井沙层过滤与投剂消毒,现已建成直径6米、深13米的辐射大口井五眼,储水量4000立方米清水池一座,缓冲集水井和640平方米泵房、加氯间和配电室,日供水能力达到3万吨,水质合格率在99.8%以上,水压合格率95%以上。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良 32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