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在建筑领域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沂南县高度重视既有建筑物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该县供电公司馨和嘉园小区12-24#住宅楼及法院家属院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达55690.74㎡。
加强组织领导。沂南县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住建、财政、房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抓好既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调度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搞好规划编制。该工程由沂南县建筑设计院设计,并由县财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对照改造标准要求,对工程的各分部进行了细化核定,确保资金落实到实处。
完善招投标手续。面对时间紧,任务量大,沂南县对工程进行了细化,共分了14个标段,已于2011年11月12号进行了公开招标,14家三级施工资质以上企业中标,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目前,工程已竣工,已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
加快资金保障支持。依据已改造的标准两项目大约需要总共623.8万元。除可争取申请中央奖励补贴45元/㎡,计253.5万元外,尚缺资金370.3万元,县领导拍板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其中馨和嘉园12-24#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2130.74平方米,该县财政和上级奖励补贴资金实施围护结构改造和室内供热计量改造,热源改造工程由供电公司自己出资100万元更换了锅炉及配套设施;法院家属院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全部由县财政和上级奖励补贴资金承担。该县财政拿出3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确保了工程进度。上级奖励补贴资金165万元(一次99万元,一次66万元)已拨付。
沂南县住建局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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