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住建局按照区委“强化六种意识、深化四比四看”大讨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水平的意见》,以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实行行政审批审查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首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要按规定限时办结,并及时通知申办人领取相关文件、证书;对材料不全或前来咨询业务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将材料不全的返回,进行补充或修改。需要延期的,延期办理期间,首问首办人要与申办人每周联系一次,跟踪服务。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审查限时办结制度。事项办理,从首次受理到最终办结,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一个月内不能办结,需要延期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具体细化规定了建设工程报建、施工许可、安全报监、招标投标、绿化审批等11项业务办结时限。
三是建立督导机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每季度对各科室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登记受理台账、电话联系记录等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定,对限时办结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对于执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举报的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限时办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