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莒南县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牢记安全之责,履行安全之职,落实安全之策,以最坚决的态度全力抓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住建局专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到每个有关科室、单位和每个责任人,落实到每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和每个重点环节。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了10余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了全县建筑业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印发了《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有效保障了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每年年初与各建筑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企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规范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各企业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到每个项目负责人、每个班组长和每个农民工,为每道工序、每个岗位都系上了“安全带”。三是理清监管与属地的责任。印发了《莒南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村镇建设工程的监管主体、监管责任、监管范围、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巡查执法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各自的职责,理顺了监管与属地的关系。同时,建立村庄信息员、安全员制度,每个村庄配备1名信息员和1名安全员,及时上报村内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效杜绝了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
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筑牢应急有力的基础保障。一是提高人防能力。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演练,强化对“关键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先后培训“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300余人次,使企业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突出抓好对乡村建设监督管理相关人员的乡村建设知识培训,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力度,成立村镇建筑工程公司,将建筑工匠全部纳入管理,不断加强基本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抗震技术、农房建筑材料及要求、农房地基与基础及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建筑工匠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懂技术、有职业操守的高素质工匠队伍,夯实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基础。截至目前,莒南县通过现场培训和师傅带徒弟的模式共培训指导建筑工匠1262人,实现培训全覆盖;发放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634个,其中建筑工匠队长301人,已发证建筑工匠全部录入临沂市建筑工匠信用信息网备案,录入率100%。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乡村建设法律法规和乡村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等政策文件,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规范建房意识和依法依规审批意识。二是推进物防建设。实施建筑施工企业提取安全措施费制度,专户储存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2017年,提取安全措施费480余万元,督促施工企业强制推行使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等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特别是不断加大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配套防护设施的建设力度。三是增强技防水平。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推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和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全力推进安全防范设施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保持从严管控的高压态势。一是严格建设程序。积极学习桓台、青岛的经验做法,抓牢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关键环节,凡是新建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限期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杜绝了未批先建现象的发生。全年监督工程单体311个,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建筑项目施工许可率由去年的40%提升到了95%以上。二是强化隐患排查。以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为契机,坚持每周开展1次日常巡查、每月组织1次专项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综合大检查,全面排查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起重机械安拆、燃气管道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确保隐患发现及时、排查到位。去年以来,累计巡查工地300余次,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28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7余份,《停工通知书》6份,查封工地2处。三是全面整治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管理台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做到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是从严监管执法。把县城划分4个监管区域,成立4个监督小组,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每个网格都明确责任人,每个企业都明确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铁腕追责、顶格处罚。2017年,先后立案39起,行政处罚130万元,做到了安全生产监管覆盖率、隐患排查整改率、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三个100%”。另外,对于春节后准备复工的项目,专门成立多个督导组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动工建设,确保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