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力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沂水县住建局通过对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六个严禁、四项处罚”等多项举措,对全县60余处建筑工地、220台塔机实行严格有效监管,全力提高我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严查资质,确保设备使用合法安全。通过严格审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质,有效监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安拆人员、司机、司索信号工的合法性,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确保设备使用安全合法。
二是严控源头,加强设备购置租赁监管。定期组织对起重机械产权和租赁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及租赁单位的日常管理、出租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避免按国家规定应淘汰或违法改装的机械设备流入建筑市场,并在全县推广使用安全性能更高的大型号塔式起重机,从根本上防范塔吊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抓落实,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严格规范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全过程监管,组建了全县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群,要求及时上传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加附着、检测验收等作业环节和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影像资料。严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记录,实现对安拆及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同时结合第三方的专业检验,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
四是严厉惩处,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印发《关于对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六个严禁、四项处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管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建筑起重机械不履行规定程序的违法违规安拆和使用、人为破坏安全装置、超载超限运行、连接件松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酒后上岗、安全距离不足或自由高度超高六个方面的“老大难”问题,对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主体实施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停工整顿、暂停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严格规范建筑起重机械行为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江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