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每年年初,与各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完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管确保安全。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煤改气”企业认真开展企业自查,仔细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制定《全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三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聘请第三方燃气专家检查安全隐患,对全县17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开展拉网式检查,逐一全面“体检”,共检查发现安全隐患541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限期改正。会同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确保城镇燃气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