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建房安全整治与拆违结合。针对“两违”清查、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由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采取拆除、停用、封控、修缮、翻建、搬离、完善手续等措施,逐项落实整改。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采取了工程整治措施。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由各行业部门(单位)会同街镇依据《安全生产法》处罚。2023年全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51起、19.12万平方米,初步遏制了新增违法建设的增长势,助推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自建房安全整治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结合。按照“集中连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以整镇域打造为基准,全面清理房前屋后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私搭乱建,积极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符合规划,村庄房屋建设与环境统一协调,风格整体一致。区财政筹措隐患房屋安全鉴定复核资金,设立房屋鉴定专项资金,确保自建房鉴定工作顺利开展。采取鉴定一户,结合群众意愿,随即制定初步整治方案,分类整治,确保危房不住人。一是主体结构严重受损,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等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隐患。该拆除的坚决依法拆除。二是存在设计施工缺陷采取加固改造、限制用途等方式开展整治。三是存在结构轻微受损等一般安全隐患的,采取修缮加固、强化日常管理等措施整治。
三是自建房安全整治与城市更新结合。在城区,自建房安全整治与城市更新结合,对一些人员密集,业态落后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了盛能湖片区、百花湖公园项目、百花湖片区、银凤湖片区实施三大片区改造。对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启动微改造计划。如湖南崖社区结合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积极谋划启动城中村改造计划,探索一种不大拆大建,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来解决居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推动房屋安全整治,通过旧城更新,焕发城市活力,并让城市留下记忆,满足居民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