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港区建设局召开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深刻分析当前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肃查处不办施工许可、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员实行约定谈话机制和书面警告机制,促使他们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对对拒不
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不允许监管人员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一气,执法不严,开脱说情等任意践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绝不留情。
二要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责任。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七个到位”: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三要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监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建设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要求认真履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审查施工方案,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施工企业不整改的要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要落实各镇“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临港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查的形式,督促各镇仔细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完善相关手续,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及时进行整顿、停工和取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