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1日开始,临港区建设局与区财政局、区经贸发展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进行逐户验收。
本次检查验收由临港区建设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及各镇分别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2014年和2015年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逐户验收。按照全国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农户档案,现场对照和核查享受农户信息真实性、补助对象公平公正、操作程序的规范性、补助资金以及质量安全等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对于群众举报的村庄将进行专项重点检查。截至6月30日,各镇均已完成危房改造工作,全区共新增符合验收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401户,其中2014年补助对象101户,2015年补助对象300户。
验收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一是重点督查是否按要求按标准确定补助对象。是否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二是重点督查是否按照补助标准,及时下达资金。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三是认真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情况。重点查看信息系统填报情况和农户纸质档案管理情况,是否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四是国家信息系统录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检查农户纸质档案要求是否齐全,与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五是改造质量是否合格。重点检查危房改造的内容是否真实,改造后房屋面积和总造价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有没有超标建设,改造后房屋是否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临港区自2012年开始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目前已有1230户农户列入中央及省市危房改造补助计划,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贴1500万元。临港区建设局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夯实责任、强化管理,全面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始终在平稳有序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