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临港区建设局采取断然措施,成立了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临港区辖区内建8家筑施工企业,1家燃气企业进行了细致的摸底调查,彻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针对发现的问题,临港区建设局要求各施工企业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建立日常执法检查机制,督促企业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抽调专人、配强力量、集中办公,统一做好专项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做好信息调度和统计工作,做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推广典型,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自查自改、调查摸底、执法检查、建章立制等各阶段的工作压茬进行。及时对区内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和总结研判。
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包县区随机抽查部分企业,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立即通报给当地政府,并向上级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暗查暗访、随机巡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当即实施行政处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是做好日常性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把专项执法检查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职业危害防治等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是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及时报道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积极配合。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支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查处并兑现奖励。
六是对专项执法检查成绩突出的要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情况不明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在依法顶格问责企业相关负责人主体责任的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员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