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建设局高度重视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抓好源头治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设计。临港区地形多为丘陵地形,区规划局在项目和建设规划时就提出要求建设单位要遵循地势,依地形而建,尽量减少场内土方大开挖和大回填,尽量实现场内土方平衡消化,减少了渣土外弃,同时也减少了建设单位投资。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把关,将建筑渣土运输纳入招投标管理,对新招标的工程,要求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企业提供与正规运输公司签订的渣土、沙、石子运输合同,把建筑工地的渣土、沙、石子运输企业的资质、运营范围及从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进行资格预审,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工作。
三是加强过程控制。在施工许可证办理阶段,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及现场文明措施费清单,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中明确渣土管理方案,经过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并监督实施。各在建建筑工地新建冲洗设备和沉淀池,有效预防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
四是加强实时监控。对在建工程下发《临沂市公安局关于对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实现通行证管理的通告》,督促各建筑工地加快整改进度;严格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措施,在建的40余处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摄像头,利用监控平台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远程监控。
五是加强检查督导。对于扬尘治理不到位的36个建筑工地和20处市政工地,下发停工通知书并限期整改,落实断电措施,达不到整改标准的坚决不允许复工,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予复工。对全区7家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扬尘治理检查,严格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及全监控的要求。
六是加强部门协调。临港区建设局、园林环卫局、招商局、项目安置办及各镇人民政府搞好协作配合,在全区道路施工、社区建设、园林绿化和招商企业建设时对渣土进行合理调配,减少外弃和土方购买,节约建设成本。同时临港区国土分局、交通分局、城管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或单独执法等形式加强巡查次数,加大查处力度,严禁将多余土方进行外运和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