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始终高度重视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将其看作住建事业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目前,莒南县共有建筑施工企业62家,其中,一级资质2家、二级资质10家、三级资质18家、专业承包资质10家、劳务分包22家,有农民工约7000人。为更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从业技能,住建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莒南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局长担任组长。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莒南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法制建设为保障,健全信用体系。畅通接访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做好农民工信访工作,保证上访人员“投诉有门,来访有果”。
二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在全县建安企业中推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正确有效使用计酬手册,设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机构,制定工资支付规章制度,完善日常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一书两金一卡”制度。签订责任书。与全县62家施工劳务企业全部签订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收取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要求每项工程在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分别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款项到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2015年1-10月份已收取850万元。建立农民工工作预储金制度。大力推广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一卡通”。目前已办理农民工工资卡6520余张,普及率达95%。
四是设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设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应单独列支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费用,明确界定劳务工资费用占总造价的合理比重。未明确界定建筑务工人员工资总费用的,由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工程总造价18%的标准,依据合同工期平均到每月缴存。建设单位根据测算出的每月平均工资费提前一个月拨付到施工企业设立的“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五是加强施工企业清欠管理。建筑企业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竣工手续中,严格审查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对存在拖欠情况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招标标、竣工验收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直至清理落实现有及原有未结清的欠款。有效促进了清欠工作的开展。
六是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农民工与施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施工企业加盖公章后各持1份。
七是认真抓好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坚持与企业资质年检挂钩,坚持学、练、赛融为一体,坚持主体工种和特色工种相结合,带动我县建筑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