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省、市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有效遏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临港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临港区建设局根据《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2015年10月1日起,临港区新建起重机械必须安装使用智能保护仪,未安装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建工程新安装起重机械未安装智能保护仪的,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各起重机械产权单位、施工单位必须独自建立完善的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对本单位租赁,使用的设备进行实时监控。
结合临港区实际情况和前期推广使用经验,在推广使用智能保护仪时,对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现象加强监督,并要求各起重机械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沂市推广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正确安装、使用智能保护仪,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加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维护全区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