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陵县住建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扎实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这条主线。2015年以来,该县住建局先后开展了节后复工、春季、汛期、“安全生产月”、“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网格化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检查活动。在建工程累计检查面积142万平方米,其中共涉及起重机械67台、施工升降机35台,提出整改安全隐患700余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0余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目前,除暂停施工正在整改的项目,其余项目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严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为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该县住建局定期对市政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保体系运转正常,并全面排查市政公用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更换维修广场破损大理石板、人行道砖,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该县住建局加大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安全生产月”、夏季集中安全检查等活动,对全县30家燃气企业逐一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2015年一、二季度共查出安全隐患291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7份,下达《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13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当中。
创新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模式。为进一步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该县住建局对限额以上村镇建设工程严格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暂不具备办理基本建设手续或实际需要提前开工建设的,采取“两联动、两介入、一选择”的监管模式,重点保证建筑质量的安全。对限额以下村镇工程,该县出台了《兰陵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界定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和乡镇辖区内施工的“小型工程”的范围和监管主体,要求各乡镇成立股份制建设工程公司,把辖区内所有自发组织的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纳入管理,对所有“小型工程”实行报告制度和统一监管制度,并明确规定各村设立安全监督员,各乡镇设立村镇建设办公室,具体履行各乡镇辖区内“小型工程”的监管职责,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工程报告备案制度、执法日常巡查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该县已陆续在各乡镇成立了村镇建设工程公司,统一规范限额以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截至目前,该县已注册成立村镇建设工程公司20个,聘请有资质的质量监督员20个、安全监督员20个,设立村级安全员995个,颁发培训证书811份,为160名建筑工匠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使该县村镇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全覆盖、高效能管理。(兰陵县住建局 李素堂、张杰)